关于“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产业园一期项目产业发展基础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产业园一期项目产业发展基础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页,《价格清单》中的*、工程建安费“大写:*********元 小写: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现澄清为:“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小写:*********元”。 二、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澄清内容的地方相应更正,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江门市银湖湾新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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