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大酒店餐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诏安大酒店餐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 标 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万科中心T*.**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潘(***********)
交货地点:诏安县江滨新区梅峰公园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中标候选人:厦门旺宏厨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玖万贰仟贰佰零捌元整(小写:*******元)。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日历天内取得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慧(组长)、赖赐忠、郑建福、吴舒昕、郑森勇。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 | 福州广通不锈钢厨具制品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条款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监督单位: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