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核心区)-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核心区)-配电工程;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号,招标人联系人:詹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栋**号,联系人:林丹,联系电话:****-*******;
*、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漳州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总得分:**.**分;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玖拾万陆仟捌佰零贰元,含暂列金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小写:********元,含暂列金人民币******元整);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景观部分**日历天,房建部分***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项目负责人:高志钢;证书及编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闽****************。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份,不符合要求*份;经过商务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份,不符合要求*份。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评标委员会名单:林开明(组长)、蔡明溪、陈明仁、沈加喜、庞博;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