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
光泽县****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光泽县****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
招标人: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 邱小芳 徐建军 陈方 熊清华 曾韬(主任专家)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招标控制价:*******元; (暂列金额:******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费:*元,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中不含运维费用,运维费用:******元(一年)另行计算,详见专用合同附件*,运维费用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由中标单位另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三、投标文件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无
四、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福建筑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卢烁贞、闽****************;
投标报价:*******元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天 ;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依据闽发改法规〔****〕***号文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第**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号,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南街**号三楼,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招标人: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