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萍购****F*********
项目名称: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萍购****F********* | 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受到(包括导致第三方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涉嫌数据造假、运维比对不合格的公示、要求整改、通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单位的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萍乡市莲花生态环境局
地址:萍乡市莲花县龙泉路奥林匹克花园西北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小华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