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对2023年苏州市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开展评估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SZCH2023-C-004)
采购结果
江苏
2023-05-30
发布时间2023-05-30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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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SZCH****-C-***

二、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对****年苏州市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开展评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 号 * * 单元 ** 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委托第三方对****年苏州市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开展评估

服务范围:

(一)项目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更严的考核和标准,高效推进我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数据填报质量,巩固整治工作成效,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职责,为建设美丽江苏、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做出苏州贡献。

(二)工作对象

全市范围内长江、太湖流域重点入河(湖)排污口***个。

(三)工作内容

*、重点排口清单梳理

以“生态环境空间信息服务平台”、“江苏省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上苏州市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填报内容为基础,抽取***个整治进度缓慢、整治类型复杂(工业排污口、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厂、雨污混流)、重点水域的排污口进行清单梳理。

*、重点排口现场核查

以梳理后重点排口清单为基础,组建精干队伍深入实地开展排污口整治成效的现场勘察和核实。核查时坚持一般与重点相结合,对于一般排口,采取现场走访、座谈交流、现场确认等方式进行核查;对于疑难排口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会诊,必要时综合运用天基卫星遥感、空基无人机核查、人车陆面巡查、水下机器人探测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天上巡、陆上查、水上看、水下溯”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污口精细化核查模式。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检查排污口整治完现场实况是否与系统平台上报信息一致,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过程是否完整,信息填报是否正确,是否应整治未整治,整治措施是否合理、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一刀切”等问题;

*)检查整治台账是否齐全,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标识牌是否牢固、是否有损坏、内容是否全面准确,以及重点排口是否按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

*)检查已完成整治的排污口,整治前存在问题是否反弹,是否落实长效监管等。

*、重点排口监测复核

重点排口现场核查阶段同步安排采样人员开展采样监测,并以排污口实验室分析结果作为对重点排口整治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评价排污口整治后污水排放是否达标排放,整治成效是否稳固。

*、评估报告编制

结合现场核查与采样监测结果,针对问题排污口,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对抽查排污口编制苏州市长江、太湖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成效评估报告,掌握排污口最新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全面评估排查整治成效,为后期排污口监管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四)工作时间和提交成果材料要求

*****年**月底前,对各地长江、太湖入河(湖)排污口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现场核查各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落实情况,对各排污口采样监测,评判采样结果是否符合整治要求,形成问题整改清单。

*****年**月初完成苏州市长江、太湖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成效评估报告编制。

*****年*月前通过专家评审,完成验收。

(五)其他

*、本项目须配备*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期间需使用无人机设备。项目负责人需统筹安排无人机飞行要求、飞行路线。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俞黎明、安娜、毛林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万元,则代理服务费=***万元以下部分×*.*%+(***万元-***万元以下部分)×*.*%。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

联系方式:****-********李大伟

*、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号咨询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