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XH-D****H***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妇幼保健院苯丙酮尿症患儿专用无苯丙氨酸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津佳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泖亭路***号*幢一层、二层-*、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陆拾肆万伍仟柒佰肆拾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六安市妇幼保健院苯丙酮尿症患儿专用无苯丙氨酸食品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 华夏*号 规格型号: * 千克/袋、 ***克/袋、 ***克/罐、 ***克/盒、***克/罐 数量:****袋、***袋、***袋、****盒、**罐 单价:**.**元/袋、**.**元/袋、***.**元/袋、**.**元/盒、**.**元/罐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白芳、宁宏琴、蒋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六安市金安区健康苑**栋*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紫竹林路
联系方式:郭主任 ****-*******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健康苑
联系方式:赵工 ****-*******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一览表
*.二轮报价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