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XCG*******
二、项目名称:泗县第三中学学生机房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坤航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号家乐福世纪广场*#楼****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泗县第三中学学生机房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联想、锐捷、海康威视等 规格型号:台式机启天M**G;交换机RG-S****-**GT*SFP/*GT-L;脉冲主机包DS-PF-E****B;网络摄像机DS-*CD*T** EDWDV*-L等 数量:*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德民(组长)、刘海飞、朱理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省泗县第三中学
地 址:泗县泗城北关
联系方式:***********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