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ZCG****-ZX***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林权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试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号
B座*层-A****
成交金额:*******.**元
联合体成员*名称:合肥润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号附*号*楼
联合体成员*名称:浙江华东林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地址: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林权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对长岭乡、沙河乡现有林权数据进行梳理、规范、整合,对缺失的林权空间数据,采用“图解、实测并举”的方式,补充林权宗地空间数据信息,对林权档案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人员到场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否则作为违约处理。本项目中标单位自项目自验收之日起,提供*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分钟内响应服务,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需在**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保证本项目涉及到的保密数据和资料的安全性,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销毁所有相关数据,不得保留备份。 服务时间: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年。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发包方同意并完善手续后,项目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服务标准:对现有不动产登记平台按照国家要求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增加林地经营权登记模块,完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功能,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信息共享、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和登记发证,形成可操作、可复制林权数据整合、补充权籍调查做法,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补充权籍调查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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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绍金(组长)、李修才、杨正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号文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