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 **** 年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东路 *** 号
中标折扣率:**%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南外环路北侧
中标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 **** 年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车辆保险 服务范围: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辆各型汽车保险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且文明经营;在萧县有专设机构提供服务,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机动车出险后,为确保事故双方利益,中标单位需根据被保险单位要求无条件先期垫付理赔款,待事故处理后据实结算。 *、具有 ** 小时服务能力,且能够提供完善的“一站式”服务; *、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最终确定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服务期最多三年)。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需求标准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玉长(组长)沈刚、谷妮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光明眼科往南红楼四楼;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楼 ,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 B 楼 ** 楼
联系方式:*** **** ****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光明眼科往南红楼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主任 李工
电 话:*** **** **** ***********
九、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