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辅警制式服装鞋帽等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公安局辅警制式服装鞋帽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剑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阳产业园天河路***号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春秋执勤服 品牌(如有):蓝剑 规格型号:全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阮飞轮 陶敏 潘施琴 丁世武 金建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在 ***-*** 万元内:代理费=***万元×*.*% +(中标价-***万元)×*.**%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公安局
地 址:南陵县籍山大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方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
*、中标单位业绩(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