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辖区-交易结果】徽州路快速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编)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2-12-02
发布时间2022-12-02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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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徽州路快速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编)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徽州路快速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编)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中标费率:**%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徽州路快速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编)

服务范围:按照招标要求,该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标前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参加标后中标人的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

*、提供纸质成果文件*套、电子版全套文*套、刻录光盘*张。

*、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服务期:** 个日历天完成编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标前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参加标后中标人的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

*、受托方服从委托方管理,保证造价编制人员接到通知 ** 小时内到场, 并做好以下各阶段服务:(*)编制阶段:要求编制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编制成果(与工程量清单同步提交 完整的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成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任务。 (*)审查阶段:参与委托人组织的会审、标前答疑,负责清单、控制价编制的释疑和说明,对提出的问题力求现场修改,确实不能现场修改的,次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结果;完成编制任务后双方对清单、控制价审核、校对事宜,及时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错、漏项等。 (*)施工阶段:对招标、施工过程中的由于清单原因引起的疑问积极释疑、解决;督促、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协助完善手续。

*、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人员应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一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 号)以及《芜湖市政府性重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两编一会审”模式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造价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任务。

*、会审、审查、答疑、图纸交底、审计配合等各服务环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未按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到场,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处 *** 元处罚,每缺席一次处 **** 元处罚;累计缺席 * 次处咨询费 **%处罚;

*、项目负责人未经许可不得调换,擅自调换的扣 ** 万元/次的违约金;

*、中标单位在清单、控制价编制完成之后,应按相关规定提供盖章的成果文件,并完成成果备案手续。

*、受托人违反相关保密要求,泄露相关信息的,或与第三方串通,骗取签订合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须赔偿损失,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处理。

服务时间:** 个日历天完成编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

服务标准:合格,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云先路、童天华、刘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高于*** 万,则代理费=*** 万元×*.*% +(中标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中标供应商业绩: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号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座 

联系方式:胡琴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琴            

电话:****-*******、***********

十、附

*、附件*:采购文件

*、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