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SCGGC*****
二、项目名称:****年孚玉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入口停车场及休闲驿站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正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程岭乡程岭村大前街**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
名称:****年孚玉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入口停车场及休闲驿站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休闲驿站,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场****平方米,同步建设绿化、室外铺装等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刘荣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红佐 吴鸿彬 罗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含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按成交价的*%计取,金额为:*****元 ,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 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松县孚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垒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新城名都*栋商铺
联系人:齐长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开标记录表
宿松县孚玉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