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分控中心信息化建设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FS************** 号)
二、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分控中心信息化建设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南路***号智能网联协同创新产业园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高速智能车辆监测预警诱导系统 品牌(如有):达尔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朗、王幼民、王国喜、张晓梅、舒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中标价高于 *** 万,代理服务费=*** 万 ×*.*%+(中标价-*** 万)×*.**% 。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 ** 号
联系方式:王国喜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奥体大酒店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阳阳
电话:***********
十、附件
*、附件*:采购文件
*、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