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SF***
二、项目名称:滨江生态公园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大道****号君之家广场*#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滨江生态公园管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滨江生态公园管护项目。总面积**.**万㎡,其中滨江生态岸线道路、铺装、码头、停车场等所有硬质场地面积约*.**万m*、绿化约**.**万m*;公厕*座、路灯***盏,监控**个、音响**个、垃圾桶***个、坐椅***个、石质休闲桌椅*组、木质休闲桌椅**组、标识、标牌、公益广告牌、休息亭及水电设施等。 具体管护工作内容包括:管护项目区域范围内的绿化管护、保护,道路、广场、停车场、房屋建筑、公厕等日常管理、维修和卫生保洁,休息亭、坐椅、石桌凳、垃圾桶、栏杆、井盖和标识、标牌、公益广告牌等所有附属设施的刷漆保养、防腐处理、清洗保洁、更新维修,灯饰、音响、监控、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维护与运营,垃圾收集、清运,漂浮物清理,白蚁防治,安全保卫,疫情防控、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文明创建,安全生产、资料台账管理,节庆布置,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年(*+*+*模式)(以服务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当年月度平均考核成绩超过**分的,合同自动续约*年,低于**分的,取消其后续合同。 服务标准:绿化管护按照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和《铜陵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标准,实行一级养护,环境卫生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一级管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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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祝杰平、范玉宽、韩玮、沃佩福、伍承志、洪正福、戴明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业绩名称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 时间 |
* | 义安区南湖路绿化带和花卉及滨江生态岸线北延伸段绿化养护工程 | 铜陵市义安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年** 月**日 |
* | 铜官大道路幅外及惠溪河绿化管护项目 | 铜陵市园林管理局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大铜官山公园区域等园林绿化管护项目 | 铜陵市园林管理局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抚河公园 **** 年绿化服务外包 | 铜陵市园林管理局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年** 月**日 |
* | 铜陵市义安区东部城区公园管护及设施维修 | 铜陵市义安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年*月** 日 |
* | 潍坊市白浪河北辰绿洲湿地公园综合养护管理项目一标段 | 潍坊市文化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年** 月**日 |
*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南昌市象湖风景区(象湖南湿地公园*工区和*工区)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 | 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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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天井湖景区管理处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长江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永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