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Q-CG-CS-*******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东溪河新田镇段整治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宣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向阳办事处夏渡社区大岭组**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宣州区东溪河新田镇段整治工程 施工范围:宣州区东溪河新田镇段整治工程位于东溪河新田镇山岭村段,主体工程为拆建过水路面*座,(桩号K**+***),拆建***米灌溉渠道,新建放水涵*座,(桩号K**+***右岸)、倒虹吸*座,(桩号K**+***右岸)。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娄俊生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美春、周阳、施小可、朱德来、刘仁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国购广场B座写字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宣州区新田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国购广场B座写字楼****室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站长、岑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的承诺函主要成交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