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年二级古树保护修复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年二级古树保护修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鑫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青山村
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年二级古树保护修复项目 服务范围:修复保护霍山县*乡镇濒危、衰弱的二级古树计**株,保护修复方案已编制并上报市局。其中东西溪*株;诸佛庵*株;大化坪*株;磨子潭*株;落儿岭*株;漫水河*株;佛子岭、上土市、太平畈、单龙寺各*株。同时结合本项目修复二级古树附近的、已编制方案应修未修的三级古树。严格按照“一树一策”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保护修复,主要采取措施有:环境改造、枯枝修剪、树洞修补、清腐防腐、支撑加固、复壮、围栏防护、石坝护坡、病虫害防治、树干杀菌涂白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尚武、杨力、程朴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发改价格【****】***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为*.*****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和霍山县林业局,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林业局
地 址:霍山县林业大厦
联系方式:余天潭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刘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