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无为市赫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
二、项目名称: ****年无为市赫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联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常和路***号*号厂房二楼西北侧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品牌(如有):谷霖 规格型号:**kg/袋、圆粒型 数量:***吨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蒋志浩 程平 马俊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中标价×*.*%;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单位业绩加分项:详见附件。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芜湖市正霖商贸有限公司 未在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视为退出。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赫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无为市赫店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滨河二期**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美群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