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口腔医院总院综合治疗机采购一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总院综合治疗机采购一包(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恒晖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吉和北路**号(东方花园**幢**号门面)
中标金额:******.** 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口腔综合治疗机 品牌(如有):派森 规格型号:Avance 数量:**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倪凯、张晓梅、吴闻霞、施展、何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 ;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 **** 元的按 ****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
①****.*.**签订皖医二附院牙椅项目;
②****.**.*签订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
③****.*.**签订繁昌县中医医院健康口腔行动口腔科设备采购;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号(花津南路芜湖报业集团旁)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信亚云谷 **#***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