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交易结果】泾县乌溪金矿巷道封堵治理矿井废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2-10
发布时间2023-02-10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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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乌溪金矿巷道封堵治理矿井废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瑞峰地质钻探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宋家庄镇上南峪村***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乌溪金矿巷道封堵治理矿井废水项目

服务范围:乌溪金矿目前已经停止开采,要求对+***m斜井井口、+***m平硐口、+***m主平硐口、+***m东平硐口、+***m西平硐口进行毕坑封堵,防止矿井水外流造成污染。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巷道封堵及污水处理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磋商文件全部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自成、刘浩、王维(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号文件标准收费,金额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榔桥镇街道、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幢***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榔桥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孙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