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舒城县-交易结果】舒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2-20
发布时间2023-02-20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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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项目名称舒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南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称:舒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以及舒城县人民法院需要送达的其他诉讼类法律文书的日常司法专邮、退件延伸一体化服务。

服务要求:数量:*****件,其中民商事案件****件,执行案件****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 * 年。

服务标准: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玉婕、唐永政、郑珊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号文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桃溪路***号,电话:****-*******,联系人:张志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舒城县人民法院 址:安徽省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三里河路联系方式:陈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响应情况表*.二轮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