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交易结果】琴溪镇新元村陶窑村庄次干道拓宽及道路周边环境整治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2-23
发布时间2023-02-23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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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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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琴溪镇新元村陶窑村庄次干道拓宽及道路周边环境整治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TP-*******

二、项目名称:琴溪镇新元村陶窑村庄次干道拓宽及道路周边环境整治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群航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环城北路D*-***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琴溪镇新元村陶窑村庄次干道拓宽及道路周边环境整治

施工范围:道路及沟渠改造、绿化改造、园建改造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阮堂富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素梅,陈锋,汤雪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 号文)标准计算。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琴溪镇人民

政府、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安徽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 B* 栋

*** 号商业用房,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 B* 栋 *** 号商业用房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卫工

话: ***********、 ***********

十、附件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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