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龙潭镇卫生院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龙潭镇卫生院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裕鑫药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耕耘路
中标金额:叁拾肆万玖仟伍佰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品牌: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BS-***S 数量:*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庆伟、徐慧、林如群、阙和玲、韩善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不足****元的按****元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栋E区*层,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龙潭镇卫生院
地址:霍邱县龙潭镇龙潭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栋E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思超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分项报价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