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DX-CG-TP-*******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兴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映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东方雅苑*幢***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旌德县兴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范围:乌溪河步道、芦塘河绿地、乌溪河绿地、乌溪河清淤及箱型砌块挡墙、紫阳坝改造、水蚀坡林地综合整治、绿化苗木、封禁治理措施。 施工工期:***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王章寅 执业证书信息: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南海、曹一鸣、方光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及[****]***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号、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