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HN-****-*** FS**************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年度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客灵盾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文水移民新村***号
成交金额:柒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怀宁县****年度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为新设立企业刻制(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枚) 服务要求:获取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的印章刻制信息后,确保在*小时以内将刻制好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共*枚防伪印章一并送至怀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开办窗口,并在窗口设置的印章登记簿进行签字登记确认,然后再自行完成公安部门的印章刻制备案系统备案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维福、陈丽芳、张彩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卫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