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Q-CG-XJ-*******B(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年宣州区五星乡刘福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沃优生物肥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和平行政村上店铺村 *** 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商品有机肥 品牌:创万粮 规格型号:**KG/袋 数量:**** 吨 单价: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波、郑树林、陈龙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州区五星乡街道、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宣州区五星乡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凌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询价文件.doc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