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店镇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先生店镇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通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
成交金额:柒拾贰万玖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先生店镇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三次)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综合布线、信息网络、信息发布、多媒体会议、公共安全、数据中心设备及材料等,其中信息网络包含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网络安全等设备,数据中心除基本配置外包含不间断电源等配电设备等,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锋生、刘红波、潘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镇卫生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镇先青路以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最终报价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