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业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F*****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业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中国人保财险华东中心(西院)D座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 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业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 | 濉溪县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资格;同时取得濉溪县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业务、濉溪县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业务承办资格;另同时提供 濉溪县医保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业务及医疗救助业务的医疗审查控费及精细化管理的承办服务工作。 |
服务要求 | *、中标人在濉溪县医疗保障服务办事大厅窗口及 ** 个镇(园区)医保服务站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解释、接案、结算、给付等服务,协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监管,做好支付与报销的有效衔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准确、方便、及时享受基本保险待遇。为便于中标人与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及时协调、沟通,中标人应当在濉溪县医疗保障局所在地有办事机构或者承诺中标后有机构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中标人应与濉溪县医疗保障局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医保数据、个人信息及隐私。中标人在使用采购人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时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确保信息安全,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信息系统进行嫁接或数据截取。 *、中标人须严格执行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中标人不得将承办的中标业务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经办。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企业等支付或收取手续费用或佣金;不得利用经办工作向参保人员推销任何保险产品。中标人涉及经办工作业务的宣传需征得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医保政策。 |
服务时间 | **个月(自 **** 年 * 月 * 日零时起至 **** 年 * 月 ** 日 **时止)。 |
服务标准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瑞、方娇、刘世灵、陈爱岚、张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濉溪县溪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徽省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悦
电 话:****-*******
十、附件
*. 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