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辖区-交易结果】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5-17
发布时间2023-05-17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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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EP-SZCG*******

项目名称: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联合体成员: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省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内的全部企业

服务要求:基础资料收集及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污染识别、布点方案编制、数据分析及成果集成等。

服务时间:签定合同后***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发布的相关导则、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每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试点企业均需编制一个布点方案。最终调查报告需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五、评审专家名单:樊和平(组长)、梁华、曹利民、张雷、王红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收费*.*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城*区**栋,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城*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彩玲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供应商公示资料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