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XY-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档案馆****年档案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源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金寨路***号黄金广场*幢A****室
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肆拾肆万壹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档案馆****年档案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纸质档案整理****卷,照片档案****张,档案扫描***.*万页,档案电子目录著录**万条。 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京、李海、乐登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旭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档案馆
地址: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叉口向南***米东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旭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坤瑞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