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HKJ-CG-*********-重*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年果、蔬、桑“师带徒”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谷职业培训学校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号
成交金额:玖拾贰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年果、蔬、桑“师带徒”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为了进一步推广金寨县蚕桑、蔬菜、水果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促进三大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提高群众收入,助力乡村振兴,采取现场技术指导和集中培训方式实施,聘请**名一线生产技术过硬的老师,根据生产需要到户指导生产技术。 服务要求:项目签订合同后服务至****年**月**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项目签订合同后服务至****年**月**日。 服务质量: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向东、杨启青、黄遵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原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莲花山路堃茂大厦A座***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莲花山路堃茂大厦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