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幢三楼*-**、**-**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服务要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批次;食品流通环节计划抽检***批次;食品餐饮环节计划抽检**批次;生产生产环节(含小作坊)计划抽检**批次。 服务时间:***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于****年**月**日前全面完成抽检任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年灵璧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年版)》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成胜(组长)、高丽雅、程成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为****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灵璧县灵城镇双拥路北侧
联系方式: 冯主任 ****-*******
名 称: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
项目联系人:么工 冯主任(业主)
电 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