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SCGGC*****
二、项目名称:G**被拆迁户分散安置居民生产生活配套市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河塔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松县河塌乡毛岭中街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
名称:G**被拆迁户分散安置居民生产生活配套市政项目 施工范围:土方平整、道路地坪硬化、入口道路拓宽、市政排水、太阳能路灯、消防给水、绿化及挡土墙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鹏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华 洪安 吴艳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含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按成交价的*%计取,金额为:*****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宿松县龙山社区宏业路*号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开标记录表
宿松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