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2022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作业本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结果
海南
2022-10-21
发布时间2022-10-21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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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澄迈县****年秋季至****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作业本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YZ-****-***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澄迈县****年秋季至****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作业本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采购结果更正
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说明:“澄迈县****年秋季至****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作业本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YZ-****-***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澄迈县****年秋季至****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作业本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采购结果更正 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说明:“澄迈县****年秋季至****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作业本项目”,于****年**月**日完成开评标工作并在****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第一候选人为金榜苑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第二候选人为海口百业信贸易有限公司;第三候选人为海南华盛海实业有限公司,第四候选人为定安新永秀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金榜苑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 在中标公告期间,收到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经采购人委托我公司就相关质疑事项开展相关核实,并经相关检测机构确认,质疑事项反映的原中标人(金榜苑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检测报告为虚假报告的情形属实,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的情形,质疑事项成立。 因原中标人金榜苑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的规定,本项目“金榜苑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司对另外三家投标公司的核查结果及县财政局给采购人的函复意见,并经采购人局务会议讨论按有关规定从三家合格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即顺位替补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口百业信贸易有限公司。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澄迈县教育局 地 址: 海南省澄迈县文明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号*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澄迈县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文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桦
电话: ****-********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