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宾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宾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HXYD-******** *、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请从 ****年 * 月 ** 日~ ****年 * 月 ** 日**:**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所有供应商须在 ****年 * 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 * 月 *日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号市民之家南栋) *、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号市民之家南栋)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李敏 *、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山宾馆 (*)地 址:韶山市韶山冲故园路**号 (*)联系人:熊女士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号美高梅大酒店*楼***室 (*)联系人:张相悟、李敏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十二、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肆仟元整(¥*****.**元)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 ①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截止前,按照磋商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 ②各供应商需在递交磋商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磋商保证金情况,各供应商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 *、保证金到账情况请供应商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