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食堂工人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C*****
项目名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食堂工人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金紫山院区食堂工人劳务外包服务 | *,***,***.**元 | *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合同服务期为*年,若满意度调查或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时。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至以下账户内。并将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获取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报名单位全称)。
户 名: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江北支行(行号:************)
账 号:***************
*.工本费: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说明: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层)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校天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双鱼座B座*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校天
项目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