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信息
辽宁
2023-06-02
发布时间2023-06-02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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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前完成抽样检验检测任务并将检验检测数量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系统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PDF格式扫描版)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仅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后果自负。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条款**.*要求,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线上。(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号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iaoningshengda@***.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