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详细规划采购公告(三)
采购信息
江苏
2023-05-17
发布时间2023-05-17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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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详细规划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GYZ-G****-****

项目名称: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详细规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详细规划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 ** ** *:**至****年 **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s://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采购文件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 **时**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张晶晶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不见面投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必须保持投标网络设备和通讯工具畅通,并时刻关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屏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作出响应,未及时作出响应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 ** **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星河湾祥苑南门**-*-*国缘V*二楼。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咨询电话:

400-139-2998

邮箱:

ganggoubao@zwgg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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