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拆除工程监理机构选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B-ZC********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拆除工程监理机构选取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订(项目服务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均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与拆除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服务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界范围内
采购需求: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监理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严格控制,达到项目所需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年-****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下: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近三年度(****年-****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新大街****号
联系人:李飞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层
联系人:陈龙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龙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