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王胡沟村、王胡台村、姜家屯村)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本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王胡沟村、王胡台村、姜家屯村)(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标段: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王胡沟村、王胡台村、姜家屯村)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日历天) |
* |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元 | 合格 | ** |
* | 宇宸建设有限公司 | **.** | ********.**元 | 合格 | ** |
* | 辽宁中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元 | 合格 | **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于振东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
* | 宇宸建设有限公司 | 陈坤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
* | 辽宁中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乔晶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 | 宇宸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 | 辽宁中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街道办事处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