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鞍山市沈营线(耿庄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后铺桥等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5-06
发布时间2023-05-06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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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年鞍山市沈营线(耿庄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后铺桥等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鞍山市沈营线(耿庄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后铺桥等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候选人

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工程质量

安全目标

工期

*

鞍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杜绝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与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

*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杜绝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与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

*

沈阳友达道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合格

杜绝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与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

中标候选人其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详见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ln.gov.cn)。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日~********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址: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

邮政邮编:******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

箱:asjtfzb@***.com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

人:女士

话:***-********

真:***-********

电子邮件:LNC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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