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5-18
发布时间2023-05-18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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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号线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号线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建设单位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张鹏 ******.******元 ***日历天 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顺利通过评审,达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爱必森环境检测中心 辽宁凯华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鹏 王史 刘超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要求 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顺利通过评审,达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规定。 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顺利通过评审,达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规定。 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顺利通过评审,达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规定。
企业资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爱必森环境检测中心 辽宁凯华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lnsgczb.com:****/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