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东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津海大街以东)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河北
2023-05-15
发布时间2023-05-15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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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容东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津海大街以东)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津海大街以东)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容东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关于开展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XE*(津海大街-XN**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关于容东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津海大街以东)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雄安改发投资[****]**《关于容东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号)《关于容东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津海大街以东)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条次干路,分别为XE*路(津海大街-XN*段)、XN*路、XN*路、XN*E*-E*段)路总长约*.**公里。道路红线宽度均为**米,三幅路、双向*车道,设计速度**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通信排管工程、外接电源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总工程费约为*****.**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缺陷责任期**个月,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批复时间为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通信排管工程、外接电源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项施工合同额为*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指投标人自行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合同额为*亿元及以上)。

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名,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的要求:①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财务要求:提供近*年度(************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条第(*)②项的修改);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条第(*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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