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项目施工(****年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施工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项目施工(****年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施工项目一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蓟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年*月至****年*月)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力信嘉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洪,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年*月至****年*月)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天铖力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肖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年*月至****年*月)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孙艾,郭宣直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