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南扩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编号:皖H*******
*.* 项目名称: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南扩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处安置房的勘察、设计,项目地点位于TH**单元**-**-*(香茗山路南经二路东侧、面积约**亩)地块、TH**单元**-**-*(皖西南大道南外环东路西侧,面积约**亩)地块,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以政府最终审定为准)。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如有)、建筑、结构、人防、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高低压配电(如有)、绿化、亮化工程、室外管网、室外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环卫等。
*.* 最高投标费率:施工合同价的*%。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等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内容、其它根据项目需要应列入事项的设计及后续跟踪所有相关配套服务等。
*.* 设计周期: ** 日历天。
*.* 设计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年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有新规定标准则执行新规定标准)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根据需要为后续各阶段及各专业提供对接等服务。所有的设计内容在满足现有规范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招标人需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规划设计成果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项目类别:建筑-设计
*.* 标段划分: * 个标段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 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元/套。
*.*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ahggfwpt-zhutiku/ 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 转 *-*(工作日)。
*.*.*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工作日)。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 **:**)。
*.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开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s://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龙山路***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禅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人民路**号
联系人:叶工
电 话:****-******* ***********
*.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