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2023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设计
招标信息
黑龙江
2022-08-08
发布时间2022-08-08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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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呼兰区****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KZGL-****-F-***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鲲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设计

*.*工程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

*.*质量标准:完成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以批复勘测设计费的**%作为最高限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开标方式

*.*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 开标时间:****年****时**分

*.*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局

话:****-********

招标人: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桑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鲲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