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晋中市太谷区郭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撤销原因:
晋中市太谷区郭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撤销原因如下:
*、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晋中市太谷区郭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 **:**,截止获取时间仅有*家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开标条件。
*、该项目原招标人为晋中市太谷区水利局,现变更为晋中市太谷区水库服务中心。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中市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