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校车服务项目已由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德惠市政府委托采购任务通知单(采购项目编号:[****]-*****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德惠市教育局,招标机构为德惠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校车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校车服务。
*、服务时间:采购*年校车服务,从****年起至****年止,按照每年***天(每月**天,每学期*.*个月)计算服务时间,用于上学日早、晚安全接送农村学校学生从乘车站点到学校的往返,临时调课、各类考试、假期返校时段的正常运行。
*、付款方式:学生乘车后,教育局监督,供应商配合学校按月收取乘车车费,按月向供应商支付,不足采购价格部分,财政每年年末支付不足采购价格部分的差额,共计分三年支付。供应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所有校车运营费用,包括并不仅限于驾驶员、照管员工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管理费,安全设施设备投入费,相关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项目总投资:**,***,***.**元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资质证明文件,附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附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近三年(****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资信证明,提供原件,附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供应商拟选派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年*月份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附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拒绝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黑名单查询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年*月*日至今,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直接运营校车,禁止挂靠、承包或转卖校车经营权。提供承诺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所投标书须是胶装密封标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下午**:**时止。
八、报名方式:要求投标人在邮箱:dhszfcgzx@***.com,邮箱密码:*********Cg,自行下载报名表和招标文件,或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登记表和招标文件。填好登记表后在表上任意位置盖上本公司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dhszfcgzx@***.com。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室(德惠市惠新路与德兴街交汇处,德惠市人民政府后侧)。
十一、招标机构:德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德惠市北德大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何欣鹏 张媛
联系电话:****-******** ********
德惠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来源:德惠市政府采购中心
初审:张媛
复审:李新初
终审:王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