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锦安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栋*单元*层**号 | *,***,***.**元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锦安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服务 | ****年警务辅助人员被装定制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马梅青、苟学蓉、尹若伊(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定额收取*****元,由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 **** ***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支行 开户行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号。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桥湾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