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农村地区阳光房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号
项目编号:ZKHJ-******
项目名称: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农村地区阳光房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永春镇农村地区***户阳光房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s://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春堡村
联系人:张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室
联系人:魏俊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俊雯
电 话:***********
*.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来源: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王颖
复审:王雅文
终审:张平